第三十四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文化体育、教育医疗等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采用钢结构等抗震结构形式,鼓励因地制宜发展钢结构住宅。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