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第三章 抗震规划与选址第二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地震活动断层调查。调查成果作为编制城乡规划和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依据。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20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