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五条有效餐饮服务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科学合理安装排风机、鼓风机、空调器、冷却塔等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定期保养维护。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30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