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亚高山草甸保护条例第七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在亚高山草甸保护、利用和管理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