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亚高山草甸保护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在亚高山草甸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应当符合亚高山草甸保护、利用规划,维护草甸生态安全。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