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立法程序规定/第七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第五十二条已废止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研究拟订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4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