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章 源头减量第三十五条有效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实行绿色办公,使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设施、设备和产品,推行无纸化办公,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政府采购应当按照规定优先采购综合利用产品和可重复使用产品。鼓励其他企业、社会组织实行绿色办公,节约使用和重复使用办公用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