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第四章 建设管理第三十条有效城市地下空间建设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挖建筑底层地面。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