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有效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街道设立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有关的组织和工作制度按照《上海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