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测绘基础设施的保护。

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确认的重点保护测量标志和省级财政出资建设的永久性测量标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和仪器检定场专用测量标志实行重点保护。

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除前款规定外的其他永久性测量标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和仪器检定场专用测量标志实行一般保护。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