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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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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第三章 经费与保障

第三十一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见义勇为协会应当根据需要组织专业人员为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人提供心理咨询、情绪疏导服务。

地方法规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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