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章 营运管理第十八条有效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在核定的区域内经营,不得异地驻点营运。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30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