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章 营运管理第十三条有效出租汽车驾驶员发现乘客遗失在车内的物品,应当及时归还失主,不能及时归还的,应当立即送交有关部门处理,不得私自隐匿。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30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