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