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从业查询义务,不得录用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前述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及时解聘。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