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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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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三十五条

有效

全社会应当树立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

自治区鼓励、支持和引导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和服务。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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