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教育督导条例/第四章 督导结果运用第二十六条有效教育督导主管部门应当整合教育监管力量,建立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审批、执法、处罚的联动机制。教育督导主管部门发现被督导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可能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将线索和证据移交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教育督导主管部门。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