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和美乡村条例/第四章 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第三十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编制管护责任清单,明晰管护主体和责任,明确管护标准和规范,并予以公示。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市场主体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提供质量保障、价格合理的专业管护服务。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