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燃气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提供行业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促进燃气经营者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开展燃气使用安全公益性宣传和舆论监督,增强社会公众安全用气意识。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