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市燃气主管部门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建立与智慧燃气监管平台相适应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汇集服务情况、检查记录等数据并及时上传。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