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政务服务第三十五条有效税务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税费申报平台,探索多种税费合并申报,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和风险提醒,及时公布税收优惠项目,确保市场主体及时享受减税、免税、退税等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