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市、区域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晋西太德塬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

新闻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晋西太德塬生态保护的宣传报道,并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