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晋西太德塬生态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障与监督第四十六条有效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参与晋西太德塬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