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建立晋西太德塬生态保护年度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市人民政府应当对区域内县级人民政府水资源、水土保持强制性约束控制指标等生态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