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晋西太德塬生态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措施第三十三条有效区域内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发展节水型工业,推广应用节水技术装备,支持企业实施用水计量和节水技术改造,在工业园区开展企业间串联、分质、循环用水设施建设,推动企业节水增效。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