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晋西太德塬生态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措施第三十一条有效区域内用水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制定的强制性用水定额,超过强制性用水定额的,应当限期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