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常务委员会会议的议程和日程,由主任会议提出草案,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期间,需要调整议程的,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

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