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第七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会议每两个月举行一次;有特殊需要时,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日期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以下简称主任会议)决定。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29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