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七章 公布和备案第五十五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的地方性法规及其法规解释,通过的决议、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补选、辞职、罢免等事项,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并及时在常务委员会公报、常务委员会网站、主要市属媒体上刊载。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29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