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住宅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省相关规定以及电梯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满足安全运行、应急救援、消防、通讯、无障碍通行等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将相关内容纳入施工图审查。

电梯井道的土建工程必须符合建筑工程质量要求,井道和底坑不得渗水漏水。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电梯安装单位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