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废止和解释第四十八条有效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