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废止和解释第四十七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如果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或者因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依据的,由常务委员会解释。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