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报请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请机关应当在拟审议通过一个月前,书面征求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的意见。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