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罢免和补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程序的规定/第三章 补选代表第二十三条有效补选代表,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