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罢免和补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程序的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罢免和补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