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罢免和补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程序的规定/第二章 罢免代表第十一条有效罢免代表,采用无记名表决方式。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