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五条有效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