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七条有效城市道路规划红线外与建筑物外缘之间的开放式场地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停车场,属于城市公共空间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自然资源、消防救援等部门统一施划管理。地方法规 · 汉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