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条例/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五十三条有效本市加强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推进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加快推动绿色技术创新。科技、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教育等部门应当加快培育绿色技术相关科技创新平台,加大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推进先进适用技术规模化应用。市科技、知识产权等部门应当建立与绿色技术相关的成果转化、技术交易、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等制度。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