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3
In force本市加强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推进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加快推动绿色技术创新。
科技、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教育等部门应当加快培育绿色技术相关科技创新平台,加大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推进先进适用技术规模化应用。
市科技、知识产权等部门应当建立与绿色技术相关的成果转化、技术交易、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等制度。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