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条例/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五十二条有效本市支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建设和运行,服务和保障碳排放权交易活动开展。市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完善本市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推动金融市场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合作与联动发展,鼓励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产品及其衍生品创新,建立健全碳普惠等自愿减排机制。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