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条例/第三章 能源发展绿色转型第二十一条有效本市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推进化石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和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现能源产供储销各环节协调互动,为绿色转型提供安全、稳定的能源保障。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