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促进条例/第三章 服务和保障第三十五条有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