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促进条例/第二章 引导和实施第二十二条有效职业学校应当健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强化生产性实习实训,根据行业企业用人需求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的发展趋势,科学设置实习实训类课程,及时更新实习实训教学内容。职业学校可以利用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开展面向企业真实生产环境的实践教学,提升人才培养的水平和质量。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