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道路运输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货运源头单位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