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第六章 贸易便利化第四十三条有效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推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便利化创新举措复制推广。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支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通过电子账册、信用监管、风险监控等方式,完善智慧智能、高效便捷的综合监管模式,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