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本市加强数字贸易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推动行业组织、企业等参与数字贸易国际规则与标准制定,支持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国际数据经济产业园和国际数据与算力服务、跨境数字信任、数据治理等联合实验室。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