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等部门应当加强数据在教育教学管理、教育资源配置中的应用,推动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建设,推进各类优质教育数据和数字教育资源跨层级、跨区域在线共享,提高教育数字化水平。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