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七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第六十三条有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