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条
有效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非法干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和财产管理活动或者未依法履行相应监管职责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
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非法干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和财产管理活动或者未依法履行相应监管职责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